记住这些防骗关键词!12个典型事例告知你欺诈的套路!

liukang20241天前166.SU吃瓜809

现在,欺诈把戏越来越多

记住这些防骗关键词!12个典型案例告诉你诈骗的套路!的视图

欺诈手法也层出不穷

近年来

有哪些欺诈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12个典型事例奉告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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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虚伪告贷圈套

典型事例:近来,一名受害人在网上恳求告贷时,收到一个微信老友增加恳求,对方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表明能够帮受害人低息告贷。所以,受害人扫描对方供给的二维码增加了“银行客服”为老友后,在其指引下垫支资金用于提高流水额度。直到丢失125万后,受害人才发现垫支的资金悉数被冻住,遂报警求助。

关键词:虚伪广告、主动增加老友、二维码引流、刷流水

受害目标:有告贷借钱需求的人群。

防备关键:如有告贷需求,请经过正规途径处理,正规组织在放款之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2. 出资虚拟币圈套

典型事例:受害人(50岁)在网上知道一名自称做金融事务的男性网友,对方表明能够带受害人出资比特币,随后受害人依照对方要求,在一个名为“AMATAK”的网址上接连出资百万余元人民币购买USDT。受害人预备提现时发现需额定交给高额税费,置疑上圈套遂报警求助。

关键词:网络引流、虚伪结交、虚伪出资、虚拟币

受害目标:喜爱跟风、冒险出资的人员。

防备关键:你在结交,他在引流。网友引荐圈套多,非正规途径出资要警觉。

3. 房子租售引流圈套

典型事例:受害人(51岁)收到一租客经过“58同城”发来的信息,对方提出要租借房子,并发来定金。在沟经过程中,该名租客表明自己是一名证券软件后台工程师,能够介绍其参加出资理财。在对方的诱导下,受害人接连在对方供给的途径出资,出资合计110万元后发现上圈套。

关键词:房子租售、网络引流、虚伪出资、各类租房APP

受害目标:自行挂牌租借、出售房子的业主。

防备关键:专心租借、出售房子,不结交、不闲谈、不受骗。

4. 演唱会门票圈套

典型事例:受害人在某二手买卖APP上购买演唱会门票时,有人假充“途径客服”联络称其购票款被冻住,需求其增加QQ号并进行转账验证,受害人依照对方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8.2万元后意识到上圈套,遂报警求助。

关键词:网络引流、二手买卖途径、演唱会门票、虚伪买卖

受害目标:年青人群。

防备关键:购物不要脱离官方途径,不要疏忽途径危险提示,更不要私下买卖或提早承认收货,不然简单受骗受骗。

5. 生疏来电圈套

(针对留学生)

典型事例:一名大众报警称,其儿子(22岁)在英国某大学留学期间,接到自称“广东警方”的电话,奉告其涉嫌犯罪,需交纳100万元人民币。其儿子在遭到对方欺骗后,向家长索要100万元,并悉数转入对方供给的银行账户。

关键词:个人信息走漏、留学生、生疏来电、假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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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目标:以在海外肄业的留学生为主。

防备关键:家长要提示孩子“生疏来电要警觉,遇到费事不要慌,及时联络家长或求助使领馆、身边朋友”。

6. 网络结交(做使命)圈套

典型事例:受害人(32岁)下载了一款结交APP,注册后途径客服联络其称能够做兼职挣钱,其依照对方指示,在途径上注册会员做使命,接连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合计70余万元。后来,受害人发现无法提现,意识到上圈套,遂报警求助。

关键词:网络引流、约会APP、涉嫌色情、充值刷单

受害目标:以有结交需求的年青大众为主。

防备关键:抵抗引诱,明哲保身,遇到问题要及时报警。

7. 生疏电话圈套

(FaceTime)

典型事例:受害人(30岁)在办公室接到FaceTime电话,对方自称“银监会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有银行信贷,不撤销会影响征信,受害人信以为真后,输入了对方供给的网址,并在该页面上依照对方提示将自己银行卡内的钱转入“安全账户”。随后对方让受害人在其他途径告贷,受害人依照对方指示告贷后,登录对方供给的付出宝账户充值“快币”,终究上圈套50万元。

关键词:FaceTime来电、个人信息走漏、假充电商或组织

受害目标:运用苹果手机的用户,30岁至60岁为主。

防备关键:FaceTime来电要警觉,遇到征信或途径扣款要经过官方途径核实,不要轻信生疏来电。

8. 大师带炒股圈套

典型事例:受害人(44岁)知道了一名微信网友,对方称能够教受害人炒股,并让其下载了某谈天软件,引导其参加一个出资群组,在出资群组内,对方再次指引受害人下载了某出资途径。随后,受害人在该出资途径内转账充值,并买入对方指定股票,因途径内会显现实时收益,受害人没有发觉上圈套。直到受害人发现其股票不能卖出,该出资途径被手机提示为反常软件,受害人这才发现上圈套,随后报警求助。

关键词:微信、抖音引流、大师炒股、虚伪出资

受害目标:喜爱跟风、冒险出资的人员。

防备关键:网络大师十有八九是骗子,非正规途径出资要警觉。

9. 快递送礼引流圈套

典型事例:受害人(46岁)收到一个包裹,包裹内有一张电商购物节“抽奖活动”宣传单。受害人刮开抽奖区发现中奖,遂按宣传单提示扫码增加企业微信,依据对方指引参加某微信群收取奖品。在微信群内,受害人看到有网友发布“刷单返利”兼职信息,遂按对方要求下载某APP进行操作,先后转账7笔合计115万元。直至民警上门,受害人才发现上圈套。

关键词:个人信息走漏、不明快递、二维码、领奖、群聊做使命

受害目标:70后至90后大众,女人为主。

防备关键:警觉“非买自来”的快递,所谓商家活动都是幌子,请勿容易扫描二维码。

10. 生疏电话圈套

(抖音扣费)

典型事例:受害人接到一个生疏电话,称其抖音注册了直播功用,如不封闭,将每月主动扣费800元,接连扣费12个月。受害人信以为真,便按对方要求进行操作。随后“客服”让其下载了某APP并敞开屏幕同享,与“金融客服专员”联络处理封闭事务。对方问询了受害人的银行卡余额,随后以验证流水情况为由,要求受害人将银行卡里的资金转至指定银行账户,并谎报验证完结后资金会主动返还。终究,受害人银行卡中的6万余元悉数上圈套。

关键词:生疏来电、个人信息走漏、抖音扣费、装置app

受害目标:常常刷视频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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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备关键:警觉生疏来电,但凡自称抖音客服人员,以“途径扣费、不撤销会主动扣费”为由的话术都是欺诈。

11. 生疏来电圈套

(针对白叟)

典型事例:受害人(77岁,和老伴寓居)接到一个生疏来电,对方称受害人在海南三亚处理了一张电话卡,一天内发布12000条募捐虚伪广告,随后对方将电话转到“三亚公安局”。“三亚公安局民警”奉告受害人,其名下一张银行卡内有500多万涉诈资金,要求其购买一部新手机下载某长途操控软件合作查询。受害人依照“三亚公安局民警”要求,转账70余万元到“安全账户”,直到民警上门劝止,受害人才发现上圈套。

关键词:个人信息走漏、生疏电话、假充公检法、上圈套时间长

受害目标:以老年人为主。

防备关键:子女要提示白叟“生疏来电要警觉,遇到费事不要慌,及时联络家人或求助身边朋友”,尤其是分家白叟,要常电话问好、碰头探望。

12. 生疏电话圈套

(机票退改签)

典型事例:受害人(60岁)接到生疏来电,对方自称“航空公司客服”,称受害人购买飞往北京的航班推迟,问询其是否撤销或改签,受害人信以为真,要求改签。对方让受害人下载“云服务”并进入会议房间,敞开了手机屏幕同享功用。在会议中,对方称能够给受害人补300元手续费,所以受害人输入对方供给的网址进入一个显现为“中国民航”的网页,一番操作后受害人发现银行卡里的23万元已被转走,所以报警求助。

关键词:假充途径、航班撤销、改签退费、个人信息走漏

受害目标:商务人士、差旅人员、游客、学生。

防备关键:警觉生疏来电,机票退改签能够直接经过购票途径完结,不需求别的供给收款账号。

防备欺诈知识

1 维护个人信息

要维护好个人信息,在非必要情况下不向生疏人供给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

2 不轻信别人

不轻信别人、不点击不明链接、不贪心小利,绝不出售、转让、租借、出借或购买银行卡、电话卡等,若发现别人有以上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告发。

3 不泄漏暗码

将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设置杂乱程度较高的暗码,不容易向别人泄漏或转发短信验证码及其他方式的动态暗码。

4 承认信息核实无误

遇到熟人恳求告贷转账或问询银行卡暗码等重要信息时,务必要进行核实承认;在注册方便付出的银行卡中,不要寄存过多资金。

5 装置“国家反诈中心”APP

紧记96110全国预警反诈专线,装置“国家反诈中心”APP,完结实名注册,并注册来电预警及APP自检功用。

来历:昆明警方发布

告发/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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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性事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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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1.房产信息是否归于侵略公民个人信息违法中的产业信息不该混为一谈。判别房产信息是否归于本罪中的产业信息,关键在于该信息是否直接触及公民个人人身产业安全。

2.判别涉案房产信息是否归于“产业信息”的领域,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准则,以信息流向作为信息类型归属的重要判别要素。涉案房产信息被房子中介公司、装饰公司工作人员购买,用于事务推行的,一般不会影响人身产业安全,一般不宜确认为产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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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1.行迹轨道信息能够实时反映相关人员的轨道状况,与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系高度灵敏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17〕10号)第五条将入罪规范设置为“五十条以上”,升档量刑规范设置为“五百条以上”。

2.关于行迹轨道信息的确认,准则上只宜理解为GPS定位信息、车辆轨道信息等能够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详细坐标的信息。本案所触及的经过车载GPS定位器获取的定位信息,应当归入行迹轨道信息的领域。

3.行迹轨道信息不等于触及轨道的信息,而应当理解为触及轨道的实时信息。广义上而言,触及轨道的信息规模较宽,比如火车票信息、机票信息等相关轨道信息并非实时信息,故应当扫除在行迹轨道信息的规模之外。与之不同,本案所涉车辆定位信息则均归于实时信息的领域,应当确认为行迹轨道信息。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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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1.产业信息与产业安全直接相关,系高度灵敏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17〕10号)第五条将入罪规范设置为“五十条以上”,升档量刑规范设置为“五百条以上”。

2.房产信息是否归于侵略公民个人信息违法中的产业信息不该混为一谈。判别房产信息是否归于本罪中的产业信息,关键在于该信息是否直接触及公民个人人身产业安全。“公民个人房子权籍查询信息”直接来历于银行房子信息系统,归于直接反映产业状况的信息,触及产业安全,能够归入“产业信息”的领域。

3.判别涉案信息是否归于“产业信息”的领域,能够结合信息获取途径和买卖价格考量。司法实践中,作为佐证,能够将信息买卖价格作为灵敏信息判别的辅佐要素。一般而言,灵敏信息、特别是高度灵敏信息的买卖价格要远远高于一般公民个人信息。

壮观的人民法院案例库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案例裁判要旨汇总的图片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4

11.刘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的确认,应当着重身份的可辨认性以及与人身、产业法益的相关性,判别是否具有方式的可辨认性、内容的隐私性、来历的不揭露性、性质的灵敏性等四项特征。关于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除为合法经营活动不合法购买、收受外,应确认为“情节特别严重”。

入库编号:2023-02-1-207-001

12.秦某乐等人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1.在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中,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当行政责任或许刑事责任不影响承当民事责任。因而,追缴违法所得和公益危害赔偿能够并存。

2.在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中,行为人侵略了不特定公民的信息权益,能够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则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个人信息维护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则确认危害赔偿的数额。被告人违法所得数额是从违法中取得的收益,根据实践查明的获利数额进行追缴。假如实践丢失数额能够查清,能够根据实践丢失来确认。假如实践丢失或许获利数额都无法查清,法院能够视状况裁夺危害赔偿的数额。

入库编号:2023-04-1-207-005

13.郭某、吕某等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1.检察机关就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能否提起顺便民事公益诉讼问题。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许构成不特定社会大众的个人信息更广泛地走漏和传达,繁殖电信网络欺诈、“套路贷”等下流违法,从而要挟大众人身、产业安全,危害了公共利益。维护公民个人信息事关不特定大众集体的切身利益,具有公益特点。检察机关在申述施行侵略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被告人时,可一起提起顺便民事公益诉讼,契合国家对公民个人信息维护的价值取向,弥补了个人信息维护私益诉讼的缺乏。

2.一起科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否竞合的问题。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实质意图均为维护法益,但二者维护的法益并不相同,刑事责任是对违法行为人的赏罚和制裁,民事责任是对受害人所受危害的弥补。二者内涵逻辑存在实质区别,功用、性质均不相同,不存在抵触,彼此不能被吸收,更无法代替。经过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除应承当刑事责任外,还应承当赔偿丢失、向大众赔礼道歉、消除风险等民事责任。对被告人施行刑事和民事两层制裁,构成追责合力,更有利于完成对违法行为的防备和对公益的全面维护。

入库编号:2023-04-1-207-006

14.陈某展等17人欺诈、敲诈勒索、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套路贷”案子中,确认财政人员将逾期借款人名单移交给催收人员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共犯,应当归纳考虑被告人的详细犯意内容、收益状况、参加共同违法的意思联络等情节,如财政人员与催收人员知道要素和违法方针不共同,犯意联络不明显,违法所得利益没有同享,能够不确认财政人员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入库编号:2024-05-1-222-009

15.谢某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不合法获取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裁判要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一般表现为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违背国家规则侵入核算机信息系统,或许选用其他技术手法,获取该核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许传输的个人信息,一起契合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不合法获取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两个违法构成,但由于只要一个违法行为,归于刑法中的幻想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两罪法定刑相一起,能够依照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科罪处置。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7

16.吴某某等偷盗、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案

裁判要旨:行为人使用信息网络,拐骗别人点击虚伪链接,经过预先设置的程序盗取别人资产的,应当以偷盗罪科罪处置。对既采纳“隐秘盗取手法”又采纳“欺诈手法”不合法占有资产行为的定性,应从行为人采纳首要手法和被害人有无处置资产认识方面区别偷盗与欺诈。假如行为人获取资产时起决定性效果的手法是“隐秘盗取”,“虚拟现实、隐秘本相”仅仅为了搬运被害人注意力或使被害人无法发觉,是为偷盗创造条件或作保护,被害人也没有自愿交给资产的,就应当确认为偷盗;假如行为人获取资产时起决定性效果的手法是“欺诈”,被害人根据错误知道而自愿交给资产,“偷盗行为”仅仅辅佐手法的,就应当确认为欺诈。

入库编号:2023-05-1-221-006

人民法院事例库中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事例裁判要旨汇总

(图源网络 侵删)一、指导性事例1.指导性事例193号:闻巍等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裁判关键:居民身份证信息包括自然人名字、人脸辨认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归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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